考试时间:
6 月25日 上午: 8:30—10:30 语文(汉语文)
下午:13:00—14:30 物理
15:10—16:40 朝语文(蒙语文)
6 月26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13:00—15:00 思想品德、历史
15:40—17:10 化学
6 月27日 上午: 8:30—10:30 外语
下午:13:00—15:00 生物、地理(初二)
5.在籍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考查科目的测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1)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者;
(2)所有考查科目的成绩达到合格者;
(3)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者。
凡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予以补考。补考合格者,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